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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tariivvr《醬園弄》是由陳可辛執導,史零編劇,章子怡,雷佳音,王傳君,易烊千璽,梅等明星主演的劇情,電影。
《醬園弄》劇情簡介影片《醬園弄》是一部犯罪題材影片,劇情根據民國四大奇案之一改編。影片以1945年的上海醬園弄爲背景,講述了一樁駭人血案,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故事。故事的主人公是詹周氏,一個看似溫順的女人,卻在一夜之間將丈夫殘忍殺害並碎屍。她的動機成謎,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。影片通過深入挖掘詹周氏的內心世界,展現了她複雜的性格和矛盾的情感。劇情的發展隨着時間的推移,逐漸展現出時代的變遷和人物的成長。從上海的弄堂到繁華的都市,從家庭瑣事到社會風雲,影片呈現了一個大時代下鮮活的衆生羣像。在這個過程中,詹周氏的命運也發生了巨大的轉變。在影片的最後,我們看到了一個令人驚訝的結局。詹周氏最終無罪釋放,她的行爲雖然令人震驚,但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於法律與人性的深思。在這個過程中,我們看到了人性的複雜和社會的矛盾,也感受到了時代變遷所帶來的影響。總的來說,《醬園弄》是一部充滿懸疑和驚悚元素的犯罪影片。影片通過講述一個女人的悲慘命運,展現了人性的複雜和社會的矛盾。同時,影片也通過時代背景的描繪,呈現了一個大時代下鮮活的衆生羣像。這部影片將帶給觀衆一場視覺和情感的盛宴,值得一看!
《醬園弄》別名:醬園弄殺夫案,SheHasNoName,She'sGotNoName,於2024-05-24上映,製片國家/地區爲中國大陸。時長共150分鐘,語言對白普通話,該電影評分8.6分,評分人數18041人。
【影評】《醬園弄》——一部充滿懸疑和驚悚元素的犯罪影片《醬園弄》是一部犯罪題材影片,劇情根據民國四大奇案之一改編,以1945年的上海醬園弄爲背景,講述了一樁駭人血案,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故事。故事的主人公詹周氏,一個看似溫順的女人,卻在一夜之間將丈夫殘忍殺害並碎屍。她的動機成謎,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。深入挖掘詹周氏的內心世界,我們看到了一個複雜的性格和矛盾的情感。隨着時間的推移,影片展現了時代的變遷和人物的成長,從上海的弄堂到繁華的都市,從家庭瑣事到社會風雲。影片呈現了一個大時代下鮮活的衆生羣像,詹周氏的命運也發生了巨大的轉變。令人驚訝的是,在影片的最後,詹周氏最終無罪釋放。她的行爲雖然令人震驚,但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於法律與人性的深思。這部影片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複雜和社會的矛盾,也感受到了時代變遷所帶來的影響。《醬園弄》無疑是一部充滿懸疑和驚悚元素的犯罪影片。影片通過講述一個女人的悲慘命運,展現了人性的複雜和社會矛盾。同時,影片也通過時代背景的描繪,呈現出一種獨特的視覺效果和情感體驗。無論是劇情的跌宕起伏,還是人物的塑造,都讓觀衆彷彿置身於那個特殊的歷史時期。總的來說,《醬園弄》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影片。它將帶給觀衆一場視覺和情感的盛宴,讓人們深思人性的複雜和社會的矛盾。在觀看這部影片的過程中,觀衆將不斷被帶入到一個個扣人心絃的情節中,體驗一場緊張刺激的視覺盛宴。強烈推薦給喜歡犯罪題材和懸疑劇情的觀衆們!
據媒體報道,由香港導演陳可辛執導、著名演員章子怡主演的電影《醬園弄》已經拍攝完成,併入圍了第77屆戛納國際電影節非競賽單元。這部極具話題性的電影籌備多年,歷經坎坷,很多影迷也翹首以待,希望能早日上映。影迷期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於,影片取材於“醬園弄血案”,該案爲民國四大奇案之一,又被稱爲“醬園弄殺夫案”“箱屍案”。案件包含懸疑、血腥、暴力甚至桃色等噱頭,吸引了當時社會大衆的廣泛關注與激烈討論,案件主人公的命運更是一波三折,十分具有戲劇性。在將近八十年後的今天,我們重新審視此案,不能僅僅持有看客姿態和獵奇心理,還應深入思考案件發生的深層原因,以及這一悲劇背後的性別觀念、家庭倫理和傳統心理等社會性因素。
一、不幸福的婚姻新昌路432弄是上海市區的一條弄堂,於清光緒二十五年(1899年)建成,因著名特色老店張振新醬園坐落此處,故又名爲醬園弄。醬園弄本爲老上海一條普普通通的弄堂,卻因一樁名震中外的兇殺案,成爲了歷史上一處帶有幾分神祕與驚悚色彩的“傳奇”地標。
1945年3月20日早晨6時許,住在醬園弄85號一樓的王燮陽聽到樓上傳來斷斷續續的慘叫聲,便起牀上樓,敲門詢問。樓上租客爲詹雲影夫婦,王燮陽爲其二房東。聽到敲門聲,女主人詹周氏打開一條門縫,說只是詹雲影做噩夢罷了。聽完之後,王燮陽回去繼續睡覺。沒過多久,他的妻子陳氏聽到樓上有水滲落,便喊丈夫起身察看。仔細一看,發現滴落的並不是水,而是一灘灘的鮮血。
王燮陽大驚失色,忙上樓詢探,只見詹周氏手握利刃,披頭散髮,滿身血污,有聲無力地說道:“我把大塊頭殺了,我殺人了……”。再往內室看去,詹雲影已被剖解爲塊塊屍肉,一片驚怖悚然的景象。王燮陽當即報警,附近的新成警局很快將詹周氏抓獲到案,詹周氏對殺人情事也供認不諱。原來,這樁兇殺案的背後,是一段極爲痛苦的婚姻。
詹周氏,原名杜春蘭,江蘇丹陽人,自幼父母雙亡,無所怙恃。早年由親戚收養,沒受過什麼教育。八九歲時被送至上海一戶周姓人家,改名周慧珍,名爲養女,實爲丫鬟。17歲時,由養父母做主,周慧珍與大她稍許的詹雲影訂婚。
詹雲影爲安徽人,生得人高馬大,人送外號“大塊頭”,在典當鋪做朝奉(負責驗物、定價、決定是否收當等工作的店員),算是一份正經體面的工作。1936年,21歲的周慧珍與詹雲影成婚。因她自幼寄人籬下,身世可憐,成家後自覺有了一座堅實的靠山,從此可以持家相夫,安穩度日了。可爲何僅僅過了九年,就發生了這麼一起駭人聽聞的慘案呢?
問題出在詹雲影身上。兩人結婚才過兩月,周慧珍就發現丈夫有了外遇,對方是一位叫作蘭喜的丫頭。蘭喜懷孕之後,被東家趕了出來,不得已投奔詹雲影家。詹雲影非但沒有好心安置,以求雙全,反而冷漠之至,對蘭喜辱罵毆打,天良盡喪。可能覺得蘭喜與自己同爲孤苦無依的淪落人,周慧珍看不下去,就對丈夫好言相勸,熱心收留。等到蘭喜生下孩子,詹雲影鐵心不要,甚至還想要弄死襁褓中的嬰兒。周慧珍便費心安置,將孩子送予鄰居收養,並設法將蘭喜嫁作他人。從此事可見周慧珍爲人之賢惠,處事之妥善,倘若不被逼到無路可走,怎麼可能會做出殺人分屍這等事情呢?
後來詹雲影越發不求上進,整日不事生產,不僅沒有一份穩當的工作,還與一幫狐朋狗友爲伍,好喫懶做,嫖賭成性。如此倒也罷了,詹雲影還動輒對周慧珍又打又罵,惡意施虐。周慧珍好心勸進,詹雲影非但無動於衷,還變本加厲,罵她是個“低三下四的起碼人”,極盡羞辱之能事。爲了填飽肚子,家裏的東西能當則當,能賣則賣,幾乎窮匱到家徒四壁的田地了。
眼見丈夫不可指靠,衣食再無着落,周慧珍只好自尋生路,設法在香菸廠找了一份工作,每日早出暮歸,十分辛苦。豈料詹雲影知道這事之後,沒有半點慚愧和悔悟之意,反而責罵她出去拋頭露臉,不守婦道,還污衊她想出去軋姘頭。既然沒法外出工作,周慧珍打算兩人做點小生意,擺個油汆排骨年糕攤,再變賣傢俱,借些本錢,日子可以逐漸踏上正軌,爲此她連菜刀都提前買好了。
3月20日凌晨3時左右,詹雲影從遠東飯店賭完回來,周慧珍又與他商議擺排骨年糕攤的事。詹雲影照舊不理不睬,又辱罵了她一通,還說:“我有這些錢,還是去賭!”吵鬧之後,筋疲力盡地詹雲影倒頭便睡,呼呼作響。此時的周慧珍萬念俱灰,再也不對丈夫抱有一絲一毫的希望;又加終日受盡屈辱,滿腔憤懣,剛纔詹雲影的一番話無異於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,就像火苗一樣,點燃了她心中常年鬱積的情緒“火藥桶”。她越想越氣憤,瞬間陷入了瘋癲的境地,產生了幻覺,正如她在供述中所說的,就像有一個惡神站在背後,唆使她:“殺呀,殺呀!”於是,周慧珍拿起了那把排骨刀,砍向了睡夢中的詹雲影,把他大卸十六塊。裝屍的工具,正是衣物已被典賣一空的皮箱。
二、不存在的共謀案件發生之後,一時間街談巷議,甚囂塵上。不少人都有疑問,身材矮小、勢單力薄的周慧珍是如何殺害了身高體壯的詹雲影呢,甚至還有人將其稱爲“當代潘金蓮”。俗話說“無奸不成殺”,警方逮捕周慧珍之後,也認爲可能有人協助作案,照這個方向展開了調查。
警方首先鎖定了賀賢惠,此人外號“賀大麻子”,是詹雲影夫婦的鄰居,就在案發早上,他突然失蹤了。賀賢惠很快又被警方逮捕,他矢口否認與周慧珍共謀殺人。經查實,兩人確有私通,只因周慧珍無米下鍋,便數次向賀賢惠借錢。賀賢惠見其可憐,本身雖無餘裕,也總會慷慨相助。周慧珍自覺還錢無望,一來二去,兩人便多次發生了肉體關係,算是抵債,沒有真感情的。當天早上賀賢惠聽說了這個案子,生怕牽累自己,遂一跑了之。
警方查證賀賢惠與本案確無關係,繼續審訊周慧珍,這時她又供出另一名“姦夫”小寧波。小寧波原名何寶玉,周慧珍稱是兩人合謀殺害了詹雲影,並供出了詳細的作案情形,不由得警方不信。但任警方如何詢問,小寧波堅稱無辜。後周慧珍又翻供,說小寧波與本案無關,不過是警方嚴刑逼供所致,之所以將小寧波牽扯進去,是因爲怨恨他帶壞了詹雲影,毀了她的家庭和生活。
經過詳細的調查,警方確認兇手只有周慧珍一人,一切便按照程序繼續進行。5月3日,案件在上海市地方法院正式審理。周慧珍敘述了殺害詹雲影的原因和過程,法庭還傳喚了證人王燮陽。法院雖爲周慧珍指定了辯護律師,但由於案件事實清楚,證據確鑿,並無多少迴旋餘地,不光時人預測她將會被判處死刑,就連她本人也不抱生還希望。
判決結果很快就出來了,果然是死刑:“犯罪事實極臻明確,自應成立殺人及損壞屍體之罪,唯其肢解屍體,系殺人後意圖湮沒罪證所致,即屬殺人之結果,應以殺人罪之重罪處斷,按房帷喋血,情無可原,而分屍成塊,殘忍尤烈,應予論處死刑,菜刀一把系供犯罪所用之物,並應予以沒收。”
此案本就引起社會強烈關注,判決一出,又掀起一輪新的輿論高潮。這時逐漸出現一些同情周慧珍的聲音,尤其是女性知識分子很是哀憐她的身世和處境,積極鼓呼,爲其請命,其中最踊躍者當爲民國著名女作家蘇青。
蘇青,浙江寧波人,本名馮和儀,是當時與張愛玲齊名的女作家,也是“民國四大才女”之一(關於“民國四大才女”,有多種說法,有呂碧城、蕭紅、石評梅、張愛玲之說,有聶紺禾、張愛玲、林徽因、王實味之說,還有張愛玲、潘柳黛、蘇青、關露之說)。蘇青於1933年考入民國最高學府國立中央大學外文系,一年後因結婚而退學,後婚姻破裂亦果斷選擇離婚。在封建禮教思想仍十分濃厚的民國,她可謂是一位敢爲人先的女性典範。蘇青最著名的作品爲創造了當時出版行業奇蹟的《結婚十年》,在這部紀實性質的作品中,她講述了自己的婚姻生活,從結婚到離婚、從欣喜到破滅、從理想到現實,通過生動的描寫和勇敢的自剖,呈現了一位堅韌自立的女性形象。
正是因爲同樣經歷了不幸的婚姻,蘇青才能夠如此深刻地共情周慧珍的痛苦與絕望。她寫了《爲殺夫者辯》一文,猶如兼具情真意切與踔厲駿發的戰鬥檄文,既詳細陳述了周慧珍悲慘的婚姻歷程和案件的來龍去脈,訴諸國人的道德情感,從中國古典傳統資源中尋找開脫依據,又援引法學、心理學、社會學、精神分析學等西方先進理論知識,爲周慧珍的犯罪行爲尋求科學解釋和減刑理由,就像她在文章中所說的,“茲先就其個人身世、平日生活、家庭環境、精神狀態等等,一一觀察研究之,始可推驗其殺人動機,從而討論量刑的輕重。”通過陳述周慧珍“活在悽慘的現實世界裏,沒有父母,沒有任何關心她的人,沒有負責的丈夫,沒有真心實意的情人,什麼都沒有,最痛苦的又沒有錢”,蘇青認爲她只有兩條路可走:“不是自殺便是殺人!”事實上,周慧珍在殺人之前,曾於1933年10月嘗試過自殺。當時她只覺人生走投無路,便喝下了來蘇爾消毒液,好在被鄰居及時發現、送院就醫,纔沒有釀出人命。因此蘇青呼籲法官就其“體格、氣質、精神障礙之程度及心理狀態”來裁量刑罰種類,就其“個性、習慣、犯行之惡性、犯行之重複性”來決定刑罰輕重。
蘇青的這篇文章發表在1945年6月的《雜誌》上,影響力極大,附隨者甚衆。7月份《雜誌》更是闢出“殺夫案筆談”專欄,刊登了《詹周氏與潘金蓮》《武大郎與詹雲影》《法理人情》《我以爲》等文章,關露、沙莉等作家紛紛呼籲減輕周慧珍的刑罰。當然,也有當時名流反對輕判,如小說家平襟亞、南社朱鳳蔚均主張殺人償命,周慧珍殺人碎屍,手段慘辣,無可恕憫。
儘管批評周慧珍的人仍不在少數,但這番論爭讓她的悲慘身世和不幸婚姻廣爲人知,很多人生髮惻隱之心,形成了一波無形卻有力的支持周慧珍的輿論聲浪,據說就有人安排一位天主教的老嬤嬤在法庭上做僞證,聲稱周慧珍懷有身孕,意在阻止死刑執行。
著名政治學家弗朗西斯·福山在其《政治秩序與政治衰敗》一書中說過,“時代的一粒塵埃,落在個人身上,就是一座大山。”有時候,這座山還可能是座金山,誰也不曾想到,真正讓周慧珍逃出生天的,並非律師的抗辯、法官的憐憫或者大衆的同情,而是無法預料的時局。
三、不穩定的時局案件初審判決出來後,周慧珍的辯護律師申請上訴。因案情重大、社會關注度高,地檢署決定開調查庭再深入調查案件事實,此時已是7月份了。1945年8月15日,日本裕仁天皇向全日本發表廣播講話,宣佈無條件投降。“皮之不存,毛將焉附”,16日汪僞政權即告解散,南京國民政府司法當局宣佈汪僞政權司法機關裁判的案件全部無效,應重新審理,周慧珍的死刑判決自然不再生效。
1946年9月17日,南京國民政府高等法院再次審理該案,審理過程與判決結果都頗爲荒誕無稽,如律師竟輕信民間流言,稱詹雲影爲汪僞政權的漢奸分子,周慧珍爲國民黨地下特工,殺人碎屍乃是出於民族大義、抗日大業。判決結果與初審並無二致:“詹周氏殺人罪,處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,兇器刀一柄,沒收。”然而判決書內容卻是非不分,顛倒黑白,聲稱周慧珍“性情淫蕩,行爲惡劣,與賀賢惠、何寶玉通姦”,出於姦情殺害了詹雲影。面對如此錯謬百出的判決,周慧珍自然不服,遂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。
1946年12月25日,國民大會通過了《中華民國憲法》。1947年1月1日,國民黨政府正式頒佈新憲法。爲了慶祝“憲政”實施,國民黨政府還同時頒佈了《罪犯赦免減刑令》,規定除戰爭罪犯、殺害直系血親尊親者,以及懲治漢奸條例和懲治貪污條例所規定的罪犯外,凡是中華民國35年(1946年)12月31日之前所屬罪犯,其最重本刑爲無期徒刑以上者,死刑減爲有期徒刑15年,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10年;最重本刑爲有期徒刑以下者,均予赦免。
根據“大赦令”,周慧珍所犯罪行並非殺害直系血親和尊親,因此可由死刑減爲15年。1948年2月20日,南京最高法院致函上海高等法院要求改判:“本件事犯系民國35年12月31日以前,因而可以依《罪犯赦免減刑令》……予以減刑”。周慧珍身陷囹圄,消息閉塞,很久之後才聽聞這個消息,得知自己大難不死,重新燃起了生命的希望。1948年3月19日,上海《辛報》報道了周慧珍改判15年的消息:周慧珍“延聘施拜休律師辯護,具狀高院請求復判,此案轉輾至今,經高院三審後,業於前日判決,撤銷原判,詹周氏改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詹周氏聆判後,喜出望外,誠所謂恍同隔世死而復生焉。於是感謝不死之恩,頌不絕口雲”。
隨着時間流逝,醬園弄殺夫案已然成爲上海灘上的一樁神祕舊聞和市井掌故,人們不時談起這個案件,百感交集,唏噓不已,就像一團揮之不散的歷史煙雲,其間夾雜着真假難辨的情節和虛實不分的人物。1990年3月,《上海灘》雜誌刊登了一篇名爲《抗戰時期轟動上海的兩大血案》的文章,其中一件便爲醬園弄殺夫案,文章說周慧珍最後在“提籃橋監獄執行絞刑,一命歸陰”。不久雜誌社收到一封讀者來信,稱周慧珍還在人世,就在江蘇鹽城市的大豐農場。需要說明的是,大豐農場是上海的飛地之一,除了供應上海糧油等物資,還兼有安置知識青年和關押勞教人員的功能。
收到來信後,雜誌社便派記者徐平前往採訪,終於瞭解到了周慧珍後半生的光景。被減爲15年有期徒刑後,周慧珍在提籃橋女監服刑,因擅長繡花,被分在繡花組勞作。服刑期間她積極改造,表現良好,1952年被安排至大豐農場,先是在田地勞動,後被調往當地的託兒所工作,一直待到刑滿釋放,並於1983年退休。1959年,她還與農場裏的炊事員嚴少華結婚,重新建立了家庭,並恢復使用“周慧珍”這個名字。
在一個紀錄片節目裏,徐平本人則是這樣介紹的:“(我)採訪她的時候,她生活很安定,又結婚了,然後退休了。主要是兩個大家可能感興趣的,她結婚的時候已經40多歲了,所以不可能生小孩了,那麼她喜歡小孩的,所以她後來到幼兒園做阿姨,和這個(原因)可能有點關係,一直做到退休。我採訪她是1990年,1990年的時候她跟我講,(她)退休工資是100多一點,所以生活完全沒有問題。平時喜歡打打小麻將,然後左鄰右舍認了很多幹兒子乾女兒,平時他們也陪她玩,照顧她的生活,她的身體那個時候也蠻硬朗的,完全自己沒有問題,體格各方面都很健康。”至於舊日的案件,節目最後說:“這樣死裏逃生的故事,她不願意再提起,一直到去世,詹周氏沒再回這條弄堂看看,甚至再沒回過上海。儘管這條弄堂還在,可是清楚知道那一段鮮血往事的人,已經不多了。”
四、不僅僅是個人的悲劇俗話說“可憐之處必有可恨之處”,其實可恨之人又何嘗沒有可憐之處!周慧珍的人生猶如一出跌宕起伏的悲喜劇,但她本人始終無法把握人生的自主權,一直被裹挾在外部的風暴之中,小到主家與丈夫,大到社會動盪與時局起伏。她唯一試圖奪回自己人生主動權的嘗試,就是殺掉虐待與操控自己的丈夫,這無異於玉石俱焚,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。
或許有人會問,既然遇人不淑,如墮地獄,她爲什麼不與詹雲影離婚呢?須知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,儘管五四運動與新文化運動大大啓蒙了國人的思想,女性意識也開始覺醒,但對於女性來講,在婚姻不幸時選擇離婚,只是很少一部分女性的“特權”。她們需要如張幼儀、蘇青般,不僅有獨立自主的精神和清醒的女性意識,還要具備一定的物質基礎,至少有獨自謀生的能力。周慧珍沒有文化,腦子裏還是那套“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”的陳舊想法,離婚從來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。而且,她也沒有父母和親人可依靠,真要離婚,恐怕連個遮風避雨的住處都沒有。
周慧珍個人的悲劇,與那個“喫人的禮教”也密不可分。當時的社會環境極大壓縮了女性的生存空間,使得她們被困縛在牢不可破的父權制結構中,三從之道、四德之儀、女子無才便是德、“餓死事小,失節事大”等古訓仍是規訓女性的強大社會規則,潛移默化中矮化了女性的人格,鉗制了女性的發展。這種不言自明的“共識”在本案中十分常見:案件發生後,很多人將周慧珍比作潘金蓮,將其刻畫成一個不堪的蕩婦形象;媒體在報道本案時,處處可見“謀殺親夫”等帶有封建意識和落後觀念的用語,潛意識中將周慧珍視爲丈夫的附屬品;不只是媒體,法院這一象徵現代精神的場域,也用“詹周氏”指稱周慧珍,這本質上意味着,周慧珍被剝奪了姓名,以及附隨在姓名背後的話語權、人格權和自主權。因此,蘇青評論本案的一句話,一針見血地挑明瞭案件的性質:“這場悲劇,是數千年封建禮教——尤其是夫爲妻綱——所造成的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蘇青的這句話還有後半句,這場悲劇也是“新時代女性爭取男女平等道路上的一次有力的抗爭”。是的,周慧珍爲了掙脫丈夫的虐待和父權的掌控,除了自殺就是殺人。她選擇了後者,以向死而死的非法暴烈手段爭取自由和自我。也要承認,她在反抗的時候是完全不會想到男女平等、女性意識、女權主義這些大詞的,但她用行動(或者說是生理本能)完成了一次“弒父”行爲,以決絕的姿態試圖推翻壓迫在她身上的巨山。
儘管現代社會女性地位比以前改善很多,女性意識也較爲彰顯,但在廣大的落後地區,尤其是文明和法治還遠沒有滲透的偏遠農村地區,很多女性的生存處境依然不容樂觀,她們生活在父權的陰影之下,被羞辱、被家暴,甚至被囚禁,如2022年年初江蘇豐縣鐵鏈女案,撕開了那些浮華動人的假象,呈現了一幕觸目驚心的場景。這還是經濟發展比較不錯的淮海地區,我們不禁會問,在這個幅員廣闊、發展參差的國度,或許,這種現象只是冰山一角呢?雖然此案距今將近八十年了,但也許這也是我們重新討論它的意義之一,因爲它在當下社會依然具有極爲重要的普世性,對男女平等、家庭和諧與社會發展等議題都可以提供十分有價值的啓示與警醒。
(本文首發於《世界博覽》2024年第9期)